鴻翊: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本公司109年10月21日董事會會議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654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2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10萬元整,依票面金額之101%發行,實收總金額為新台幣2.02億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109年12月25日發行,至112年12月25日到期。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七條提前贖回,或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之償還資金將由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之資金支應。本公司債因未設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100,000元整,按票面金額之101%發行,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202,000,000元。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整,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46,730,575股(含私募1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67,305,75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09年9月30日止為新台幣469,049仟元。(依民國109年9月30日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十四)承銷機構及約定事項: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銀行保證。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本公司債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保證。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或及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公開說明書揭露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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