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民法成年下修 2023年起滿18歲可擔任董事、發起遊行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cover image of news article
民法成年下修 2023年起滿18歲可擔任董事、發起遊行。(鉅亨網資料照)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今 (29) 日接續三讀通過 25 項相關法案,包括《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證券交易法》等,未來青年滿 18 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甚至可獨立發起集會、遊行,於 2023 年元旦正式上路。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將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 20 歲下修至 18 歲,立法院會已於 25 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未來年滿 18 歲可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卡、貸款等,或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

立法院會今天又陸續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人民團體法》、《國籍法》、《集會遊行法》、《證券交易法》、《入出國及移民法》、《保全業法》、《民防法》等多項配套法案,將條文中原具體規定的「20 歲」修正為「成年」,日後若成年年齡再有異動,只需更動民法對於成年年齡定義即可。

民法部分條文修正及相關配套法案修正設有緩衝期,均定於 2023 年元旦正式施行。

此外,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民法第 205 條修正案,原先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 20 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不過,為打擊非法高利貸業,朝野立委取得共識,把約定利率調降為 16%,超過部分的利息,債權人將無請求權。

由於替代役適用的保險為一般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團體意外險,均未及於老年給付,因此,年滿 25 歲的替代役男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但有許多役男反映無力繳納。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未來役男的國民年金保費將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初估需經費 24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