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彰銀案 阿土伯聲請假處分 遭最高法院駁回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5-12-16 08:55


彰銀(2801-TW)去年12月8日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後,股市名人李金土(阿土伯)向法院聲請禁止彰銀4位公股代表董事及財部推薦兩名獨董,行使董事及獨立董事職權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確定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宣告終結。

彰銀去年12月8日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後,阿土伯及台新金控(2887-TW)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邱德彰除分別對彰銀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及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外,且皆同時聲請禁止彰銀4位公股代表董事及財政部推薦之兩位獨立董事行使董事及獨立董事職權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其中由阿土伯所聲請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迭遭臺北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予以駁回,嗣阿土伯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後,最高法院已於12月11日予以駁回,全案終結確定。對於最高法院依法所為之公正裁定,彰銀表示欣慰及感謝。

彰銀表示,該次股東臨時會是由台新金控代表人主持,其過程公開、合法,倘任何人僅因選舉結果不如預期,即以訴訟方式意圖推翻股東本於自由意志行使股東權利所為之決議,顯然是徒增紛擾及浪費司法、社會資源,呼籲相關人士應尊重股東臨時會之決議,撤回相關訴訟,俾彰銀得全力推展業務,維護全體股東及客戶之權益。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