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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達: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3/31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聞財經台

6.報導內容:澄清財經新聞有關公司第二季營收資訊

7.發生緣由:

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與發佈2021年任何預測性財務相關資訊,

2021/03/31 晚間有電視與財經節目提到本公司第二季營收將會

有倍數成長,上述報導純為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提供相關

數據,實際營收及獲利情形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會計師查核完

竣並公告之財務數字為準。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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