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捷音特:董事會重大決議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12-16 15:02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12/162.公司名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12/16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第一案、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修訂案第二案、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稽核計畫案第三案、通過本公司完成財務報告編製能力之自行評估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未被陸資參股只剩7年領先?聯發科:報導與事實不符下一篇《股市》13:01台股店頭 報128.83點,漲1.74點或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