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勝:代取得人漢信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8,649,340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漢信股份有限公司。
(2)取得人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7,000,000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8.11%。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12月15日,經由現金資增認股方式取得(增加)7,000,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70,000,000元。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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