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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國防部:不准葛廣明辦退 依法有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1 15:26


前國防部軍情局長葛廣明中將在卸任後,沒有繳回三百多萬元公款,被依侵占公有財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定讞,葛廣明已在今年八月間出獄,刑期雖已執行完畢,但葛廣明認為做了40年軍人,一生報效國家,卻換來一身汙名,決定提出訴訟,捍衛自己的名譽,也希望爭取國防部核准他退役,以領取中將退休俸。國防部則表示,不准葛廣明退伍的行政處分於法並無不合,葛廣明針對本案提出訴訟,國防部尊重法院的審理及判決。

葛廣明曾任軍情局長,但因涉及侵占公款案,在卸任後遭到收押,並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定讞。國防部表示,葛廣明在102年四月申請退伍,但因監察院提出彈劾,將全案送公懲會審議,國防部依法駁回葛廣明的退伍申請,於法並無不合,葛廣明曾提出行政訴訟和訴願,也都遭到駁回,葛廣明目前正針對本案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國防部尊重法院的審理與後續判決。


葛廣明當初涉及侵占的「公款」,實際上是來自和軍情局曾有密切關係的「正聲廣播公司」營運股利,葛廣明在局長任內,保留做為照顧軍情局遺孤,以及泰北孤軍後裔之用,因為並未納入私人口袋,所以被法院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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