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境外資金6665萬元匯回買保單 遭補稅罰款共1770萬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民眾繳納保費前得先搞清楚資金來源,南區國稅局日前查核某案件,發現有民眾在 106 年到 109 年期間所繳納 217 萬美元保費 (約新台幣 6665 萬元),全是由境外銀行所匯出,但這些海外所得因未申報納稅,因此連同補稅與罰款共 1770 萬元。

cover image of news article
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有民眾將境外資金透過買保單匯回。(鉅亨網資料照)

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查核案件時,發現納稅義務人甲君在 106 至 109 年間陸續投保某保險公司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計 10 張,躉繳保費共計 217 萬美元,換算新台幣約 6665 萬餘元。


但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調查,甲君所繳納的美元保費,全都來自海外某銀行所匯出,對此甲君則說,該筆資金來源是投資香港某公司獲配股利所得,但因長年未匯回國內,因此透過購買外幣保單,以美元繳納後將資金匯入保險公司帳戶。

南區國稅局查證後,核定甲君 106 年度至 109 年度海外營利所得計新台幣 6665 萬餘元,補徵所得基本稅額計 885 萬元並裁罰。

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海外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台幣 100 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依規定申報繳納基本稅額,以免因漏報遭補稅及處罰鍰。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