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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悲劇〉內政部拍板修法 強制老舊大樓設管委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0-21 16:57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 46 人罹難、41 人輕重傷,舉國悲痛,內政部火速展開修法作業,今 (21) 日部務會報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針對 1995 年條例施行前的老舊危險公寓大廈,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協助,限期成立管理組織,未依規定成立者將有罰則;此外,也增訂協助既有社區加裝電動車輛充電系統的規定。

內政部指出,在 1995 年 6 月 29 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興建完成的老舊危險公寓大廈,多數沒有成立管理組織,來協助共用部分修繕、管理與維護、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等工作。


因此,內政部研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了要求這類老舊建物,限期強制成立管理組織並訂定罰則外,也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協助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可補助成立費用;至於老舊危險的認定要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

另外,為協助公寓大廈設置充電系統的需求,這次修法也新增在既有社區裡加裝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應請台電進行事前專業評估,並降低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案門檻,以協助社區凝聚社區裝設共識。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為使公寓大廈住戶的權益能獲得足夠保障,要求管委會應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訂有保險費負擔及差額負補償責任,以及違規罰則等,以確保未來用電安全。

內政部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強化國內公寓大廈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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