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潤: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核准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0 19:40
一、本公司於110年7月1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101,479,95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0,147,995股,每股新台幣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8,263,060元,分為32,826,3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23.6141%(即每仟股減少236.141股,每仟股換發763.859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9月28日證櫃監字第11002018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臺北市政府110年10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10545477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11月2日證櫃監字第1100012014號函核准辦理。 三、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113010機械批發業 2.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3.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4.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5.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6. 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7.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8.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9.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0.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1. F401010國際貿易業 12.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4. I501010產品設計業 15.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3號8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得連選連任。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於99年1月11日訂立,公司章程最近一次修改日期為109年6月3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9,743,01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42,974,301股(上櫃股32,974,301股、私募10,000,000股)。 (七)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1,479,9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147,995股(含上櫃普通股7,786,585股及私募普通股2,361,410股)。 (八)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8,263,0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32,826,306股(上櫃股25,187,716股、私募7,638,590股)。 (九)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銷除236.141股(即每仟股換發763.859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內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參加股票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同意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四、本次換發之新有價證券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10年10月15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1月24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10年11月25日至110年12月3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1月28日。(因最後過戶日110年11月28日適逢假日,現場過戶請於110年11月26日下午4:30分前辦理、郵寄者以110年11月28日郵戳為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1月29日至110年12月3日。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12月3日。 (七)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10年12月6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股東應持(1)舊股票、(2)本公司寄發之換發通知書、(3)原留印鑑、(4)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劃撥至集保帳戶)。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4)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 (四)原已存放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二一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七、本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內容作業項目,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之。 八、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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