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太慢要加錢?美司法部控告Uber歧視身心障礙者 Uber喊冤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2021-11-11 14:50
美國司法部 (DOJ) 週三 (10 日) 控告 Uber (UBER-US),指控該公司向身體殘疾的顧客收取等候費。
該訴訟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指控 Uber 違反了《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 (ADA)》第三章,該法案禁止私營運輸公司歧視身心障礙者。Uber 案件是因為該公司在身心障礙顧客需要更多時間上車時,向他們收取費用。
Uber 週三下挫 4.68%,收 43.38 美元。
Uber 發出電子郵件聲明,駁斥 DOJ 的指控,不認為公司政策違反 ADA。
發言人表示:「我們的政策向來是,一旦身心障礙乘客向我們反映被加收等待費,我們就會退費。在上週發生最近的改變後,現在任何乘客只要能證明他們有殘疾,都可以自動免除該費用。」
「如果駕駛等候超過 2 分鐘後,所有乘客都會被收取等候費,以補償駕駛,但對於已經到指定接送地點,只是需要多一點時間上車的乘客來說並不適用。」
「我們知道,許多身心障礙乘客仰賴 Uber 滿足其往來交通需求,這也是為何我們一直很積極與 DOJ 討論如何解決針對此點的擔憂與困惑,但仍舊發生了這樁令人驚訝且失望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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