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公司名稱:寶島極光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部分召集人撤回共同召集暨委託,致持股不符法定要件,故撤銷自行召集
本公司110年12月9日第2次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本公司接獲通知後,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內容係依主召集權人提供予本公司代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
或事後變動、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或違反法令規章,均由該次股東臨時會召集權人負其全
責,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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