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asonic控廈門法拉電子侵權 求償人民幣3500萬
鉅亨網編譯陳達誠 2021-11-16 10:50
《日本經濟新聞》15 日 (週一) 報導,日本 Panasonic 因認定廈門法拉電子 (600563-CN) 生產的薄膜電容器 (Film Capacitor) 涉及侵權,日前已向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告,要求法拉電子停止該產品的製造和銷售,並求償人民幣 3500 萬元。
根據法拉電子董事會在 2021 年 11 月 6 日所出示的公告內容,該公司收到來自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 粤 03 民初 5020 號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文件。
Panasonic 在訴狀中說,Panasonic 於中國擁有第 200380101061.7 號發明專利的專利權,認為被告的法拉電子未經許可,就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C36 乾式直流濾波電容器」,侵害其專利權。
Panasonic 要求法拉電子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包括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同時也要求另一被告的深港法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號發明專利的行為,包括停止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
在求償金額方面,Panasonic 向法拉電子求償經濟損失人民幣 3500 萬元,並要求法拉電子承擔 Panasonic 維權的合理支出人民幣 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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