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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經營權之爭〉解任董事長無效 公司:未來將持續強化股東結構

鉅亨網記者魏志豪 台北 2021-12-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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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董事長馬堅勇、光洋科大股東台鋼集團董事長王炯棻。(圖:業者提供)

經濟部今 (20) 日正式裁定,台鋼集團送件申請解任光洋科 (1785-TW) 原董事長馬堅勇、補選新董事長的變更登記決議「否准」,馬堅勇今 (20) 日表示,對主管機關判決表示欣慰,也強調公司短、中、長期規劃並未改變,未來將持續強化股東結構、讓結構更扎實。

針對 12 月 27 日是否召開股臨會 馬堅勇表示,目前仍尚未接獲法院回覆,表示持續依法合規進行抗告、不會躁進。

至於股東結構影響公司經營一事,馬堅勇也強調,經歷此次事件後,上下游公司已充分感受供應鏈夥伴重要性,有助未來股東結構更加扎實,強調「德不孤必有鄰」。

光洋科表示,公司嚴守公司治理,絕不允許任何不法行為發生,對於台鋼集團惡意操弄,除訴諸法律捍衛利害關係人權益,未來定當於產業經營上回饋社會,再度謝謝商業司明察,還給光洋科公道。

台鋼集團也回應,光洋科 11 月 5 日董事會經在場全體 9 名董事過半數同意,通過解任董事長馬堅勇職務、並選任玉璟法人代表王炯棻擔任公司新任董事長等,皆合於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 3 條第 4 項所定「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的要件,因此解任馬堅勇職務及選任王炯棻擔任新董事長情節,於法自屬有效。

台鋼集團表示,對於經濟部商業司一反常態及慣例 (台苯案、明泰案) 等,進行實質審查,且在錯誤的認事用法之下駁回前開申請,公司對此深感遺憾,並將依法提起訴願以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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