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證: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有價證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0年8月1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0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100359862號及經濟部110年10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001161010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登記在案。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本公司更名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12月21日證櫃監字第1100014144號函核准備查。 二、本次公司名稱變更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換發股票名稱:原名「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美好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原公司股票名稱簡稱「大慶證」更名為「美好證」,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021」。 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上櫃股票,計普通股309,855,97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98,559,74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3.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100%。 三、本次變更公司名稱換發新股票日程預定如下: 1.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11年1月25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月20日(請於民國111年1月20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11年1月20日郵戳日期為憑)。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月21日起至民國111年1月25日止。 4.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1年1月26日(舊股票停止上櫃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本次換發新股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四、換發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原留印鑑(3)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換發(劃撥至集保帳戶)。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4)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郵寄申請辦理者,請依前述方式檢 附相關文件並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五、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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