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裕:公告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部份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9:5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鳳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黨天健
(2)獨 立 董 事:王昌勝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一.表決情形如下:
贊成:46,491,422權;99.67%
反對:28,881權;0.06%
棄權/未投票:125,018權;0.27%
無效票:0權;0%
二.表決結果:
本公司111年06月14日股東常會表決情形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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