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原藥:公告本公司與蘇州正和保健品有限公司策略聯盟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蘇州正和保健品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4/1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策略聯盟合作事項(產品生產合作洽談)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本公司開拓產品市場通路,
增加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產品生產合作意向確立,近期內產品生產及大陸
市場生技產品銷售模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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