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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防疫險是一場賭博 誰在牌桌上?

現代保險 2022-09-13 14:54


文●黃秀玲《現代保險》雜誌創辦人/曾任淡江大學保險系系主任


打從一九四九年第一家產險公司中國產物保險(兆豐產險前身)在台營業,到一九九七年開放產險業經營傷害險,前後經過四十八年,產險公司才開始承保以「人」為標的、以「意外」為保險事故的業務。直到二○○七年產險業終於盼到主管機關開放「不保證續保」的短年期健康險,從此開始涉足非意外事故造成的健康醫療領域,並逐步推出各種健康險保單。

兩年多前新冠肺炎的無差別攻擊和疫苗施打不可預期的副作用,造成社會不安,自覺看到商機與社會責任的產險公司爭相推出防疫險與疫苗險。然而產險業這個對企業客戶的賠償責任動輒以數千萬元甚至億元計、數十年來在天災人禍的大海中水裡來浪裡去的危險管理專家,今年卻在三、五萬元的防疫險淺灘中栽了跟頭,令不少產險老將不勝噓唏。

 

百年一「疫」

防疫保單順勢造神

二○二○年底台灣產物率先推出「保費五百元,隔離給十萬」的防疫險,剛開始詢問度並不高,但隨著部桃等事件匡列居隔人數爆增,想投保的民眾如潮水湧現,即使台產考量到風險胃納與服務量能,在隔年一月二十五日停售,但最後台產仍收進四百多萬件要保書,台灣大約五個人就有一個成為台產保戶。

在台灣,不論哪種保險都不好賣,民眾主動投保的狀況也不多,排隊搶購保險簡直是天方夜譚,這種史無前例的現象說明的是,疫情當前防疫險的確切中民眾的需求,對通路而言,雖然單價不高但商品好推,二成左右的佣金積少成多也很可觀,更重要的是還可以藉此聯繫舊客戶、開發新客戶,因此即使「保險神單」停售,「類保險神單」仍如雨後春筍。

「你有買防疫險嗎?」幾乎是防疫險熱賣時親友之間的共同問候語,「保險從來沒有賣得這麼爽過」、「收單收到手軟」是當時許多業務員的共同心聲,有些民眾因為想買找不到業務員、上網投保網路塞車或當機,深怕錯過截件時間,而急如熱鍋上的螞蟻。那時,常聽到有人說「我們全家都買了!」臉上洋溢著中了樂透般的笑容。

很多保險公司也大力表揚和獎勵設計、銷售有功人員。以大企業生意占業務大宗,在民眾心目中冷門又低調的產險業,竟因為一張低保費、小保額的「防疫險」帶進數十億業務,小兵立大功,確實讓產險業士氣大振。

 

防疫規定滾動

條款解釋亂變應萬變

然而緊接著而來的疫情與防疫政策的變化、輿論一面倒的指摘,不只把神單打落神壇,部份保戶的不滿更如野火蔓延,有一陣子連主管機關都要經常冒著被波及的危險出面滅火。任誰都沒想到,短短幾個月,防疫保單從神單變成人人喊打的問題保險,甚至變成如今很難解離的惡夢。

回顧疫情,從最初的武漢肺炎病毒多次快速變種,從確診人數少重症多、匡列範圍大、隔離人數多,到單日確診以數萬人計,政府防疫政策也從最早的逐一疫調,確實匡列、居隔、篩檢、確診隔離,放寬到自行快篩、自主健康管理、輕症自行居隔…… 同一種狀況的防疫規定,不只今年與去年不同、這個月與上個月不同,甚至今日與昨日都可能不同。

然而防疫保單卻是一張白紙黑字的契約,所有內容在保單有效期間一年內都不會也不能改變,「以不變應萬變」是「依法行事」,但病毒變異沒有人可以預期或掌握,防疫措施滾動調整不得不為,產險業與保戶都必須接受,因此情、理的考量也成為必然,但若是無限上綱發展,以致成為「以『亂』變應萬變」就絕非全體保戶與社會之福。

 

核保理賠原則

保險維持原貌的基礎

嚴格來說,該依法、依約、依核保準則行事的,保險公司都不應該在輿論的壓力下放寬,主管機關也不能夠在立委質詢扣上「圖利保險業」的帽子時,要求保險公司不當放寬,因為這些都是保單設計,包括費率與給付條件的基礎。

例如曾經爭吵不休的「重複投保」,如果要保書上有詢問被保險人是否有投保其他公司的防疫險,那麼有重複投保情事者,就必須據實勾選「是」,並填寫該公司名稱。要保書是契約構成的一部份,相關內容當然也是核保時必要的考量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不論防疫險能不能重複投保,核保權都在保險公司。就像要保書上保險公司問被保險人是否正在隔離中,只要被保險人據實填寫,不論勾是或否,願不願意承保都是保險公司的權利。但是保險公司一旦承保,就沒有退保的權利;反之,如果保險公司在核保時就發現保戶重複投保,當然有權利不承保或不續保。保險的設計必須能夠避免誘發道德危險,雖然核保必須考量道德危險是事實,保險公司說出口時卻很可能犯眾怒,但絕大多數的民眾,應該都不樂見保險資源遭少數人濫用。

在公平待客原則與保險契約的精神下,對保險契約有疑義時,自然必須以做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例如醫師診斷證明雖是保單載明的理賠申請文件,但在目前的狀況下,不應拘泥於非紙本診斷證明不可,數位健康證明當然可以代替。但是有些保單條款已明確規範的理賠條件,也必須謹守,例如以「住院診療」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必須有「住院」的事實就是理賠天條,即使像癌症這樣重大的疾病,因醫療進步,治療方式從住院改成口服藥物在家療養,罹癌確診者,就算有滿手住院醫療給付保險也派不上用場。產險公司放寬到居「家」也算住院、甚至只要醫師開的處方包括吃感冒藥也賠,對因為採用口服藥物不必住院,而無法獲得住院保險金給付的癌症患者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還有日前代簽要保書引發的要保書是否需保戶親簽的爭議,雖然實務代簽不算罕見,但積非不能成是,如果要保書真的不必保戶親簽,那麼保險公司和所有學校的保險教材恐怕都必須大翻修了。

~精彩全文與圖表請詳見 7-8 月號(403/404 期合刊)現代保險雜誌,或請訂閱現代保險雜誌(https://www.rmim.com.tw/bookstore/

 

 

來源:《現代保險》403-4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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