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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樓買家涉行賄地產代理圖獲較高現金回贈

經濟通新聞 2022-09-21 15:27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新樓」買家,控告她涉嫌在購入一個逾650萬元的住宅單位時,向一名地產代理送禮,圖獲地產代理公司提供較高現金回贈。

被告余煒琳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現年30歲的余煒琳是一名文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案發時,中原地產獲一個發展商委託,協助推銷大角咀住宅項目《利奧坊.曦岸》。中原地產會就每宗交易,獲該發展商支付成交金額的特定百分比作為代理佣金。中原地產撥出部分代理佣金,向買家提供現金回贈,金額由經手代理與買家商議,並須獲中原地產批准。


  被告去年3月初委託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為其物色住宅物業。經該物業代理介紹,被告同年3月底打算購買上述項目一個單位,單位售價逾650萬元。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31

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中原地產的地產代理,提供一份價值1000元至3000元的禮物,作為就被告購買該單位向中原地產取得較高現金回贈的誘因或報酬。廉署調查發現,該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被告涉嫌提供的禮物。(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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