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判死緩囚終身,操縱股票罰百萬
經濟通新聞 2022-09-23 14:33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對被告人孫力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院同時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孫力軍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孫力軍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數罪並罰下,孫力軍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據報道,孫立軍「政治團夥」共有7名成員,其中6人(孫力軍、王立科、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傅政華)已被宣判,僅剩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近日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彥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非法收受財物逾6﹒4億,操縱股票助他人避損1﹒45億*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孫力軍利用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內安全保衛局
局長及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6﹒46億元。
2018年上半年,孫力軍應他人請托,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方式,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幫助他人避免損失約1﹒45億元。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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