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易綱:「自救」應成為當前和今後應對金融風險方式
經濟通新聞 2022-11-02 14:05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日北京專電》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中發表文章《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指出,落實金融機構及股東的主體責任,提升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大規模的「他救」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安排。「自救」應成為當前和今後應對金融風險的主要方式。
文章稱,當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全面確立,金融機構及股東作為市場主體,應當承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救」風險的主體責任。金融機構要建立市場化資本補充機制,按照監管規則計提撥備,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塑造金融機構健康的資產負債表。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尊重金融機構自主經營權,減少對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行政乾預。推動資不抵債的機構有序市場化退出,通過股權清零、大額債權打折承擔損失。
*海外債權由金融機構和企業承擔主體責任*
文章指出,健全基礎貨幣投放機制和貨幣供應調控機制,強化流動性、資本和利率約束的長效機制。發揮貨幣政策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精準加大對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
力度。建立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均衡利率由資金市場供求關係決定,中央銀行確定政策利率要符合經濟規律。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有效管理和引導市場預期。
擴大金融業高水平開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提升中國金融市場的投資便利性,提高全球競爭力。堅持多邊主義原則,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合作與治理,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在多邊債務重組中堅決維護我國海外債權利益。對於海外債權,按照「誰投資誰承擔風險、誰決策誰負責風險補償」的原則,由金融機構和企業承擔主體責任,相關決策部門充分考慮項目的金融可持續性,負責風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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