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郭樹清:加快出台金融穩定法,平台金融業常態化監管
經濟通新聞 2022-11-02 14:06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日北京專電》銀保監主席郭樹清在《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中發表《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署名文章。文章指出,要加快出台金融穩定法,明確金融風險處置的觸發標準、程序機制、資金來源和法律責任。在強化金融穩定保障機制的條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風險處置體系,明確監管機構與處置機構的關係。區分常規風險、突發風險和重大風險,按照責任分工落實處置工作機制,合理運用各項處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險基金及其他行業保障基金不能成為「發款箱」,要健全職能,強化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平台作用。
*對互聯網平台金融業務實施常態化監管*
在健全「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框架方面,郭樹清表示,要有效抑制金融機構盲目擴張,推動法人機構業務牌照分類分級管理。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優化監管技術、方法
和流程,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充實政策工具箱,完善逆周期監管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防範風險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國境傳染。加強功能監管和綜合監管,對同質同類金融產品,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進行穿透式監管,實行公平統一的監管規則。堅持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對互聯網平台金融業務實施常態化監管,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強化金融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
在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郭樹清表示,要全面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堅決遏制脫實向虛。管好貨幣總閘門,防止宏觀槓桿率持續快速攀升。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加大對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健全普惠金融體系,改進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供給,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鞏固拓展金融扶貧成果。督促中小銀行深耕本地,嚴格規範跨區域經營。強化保險保障功能,加快發展健康保險,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健全國家巨災保險體系。穩妥推進金融業高水平開放,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規則,保持行政處罰高壓態勢*
在營造嚴厲打擊金融犯罪的法治環境方面,郭樹清表示,要遵循憲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規則,既要糾正「有照違章」
,也要打擊「無證駕駛」。織密金融法網,補齊制度短板切實解決「牛欄關貓」問題。豐富執法手段,充分發揮金融監管機構與公安機關的優勢條件,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強化與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部門協作。提高違法成本,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努力做到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並重。保持行政處罰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打擊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工作。省級地方政府對轄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等工作負總責。
在切實維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方面,郭樹清表示,要探索建立央地和部門間協調機制、推動金融機構將消費者保護納人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和經營戰略中統籌謀劃。嚴格規範金融產品銷售管理,強化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大力整治虛假宣傳、誤導銷售、霸王條款等問題。推動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引導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和風險防範意識,不斷提開全社會金融素養。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公平交易、信息安全等基本權利,守護好廣大人民群眾「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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