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公告本公司向經濟部工業局承購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8 17:4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一區四期崙海段27-43~27-48共5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11/8~111/1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33,273.09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13,208元/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39,482,86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經濟部工業局;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一區四期產業用地(一)預登記租售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經審查核准承購及向指定行庫繳納:
1.土地售價439,482,867元
2.開發管理基金4,394,827元
3.完成使用保證金43,948,287元
上述應繳土地價款所載土地售價之計算依據,係自審定土地開發成本利息結算
基準日之次日起,按月加計開發成本利息計算。實際繳納金額以被通知繳納金
額為準。
於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件(或發給土地使用同意書)發文之日起2年或經「經濟
部工業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審查會核定之建廠計畫期程內
取得使用執照並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且完成使用後可申請後無息退還完成使
用保證金;倘於期限內未取得使用執照並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其完成使用保
證金不予退還,並解繳經濟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且經濟部得強制以原價
無息買回土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經濟部工業局申購條約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廠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1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1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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