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612基金案違反社團條例,陳日君何韻詩等6人罪成
經濟通新聞 2022-11-25 12:14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秘書施城威,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5名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及何韻詩各罰款4000元,至於基金秘書施城威則罰款2500元。
案情指,5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在反修例示威衝突爆發後成立基金,表明支援被捕或受傷的反修例人士,有角色參與基金管治和運作,但無將基金註冊為社團,6人否認控罪。在等待裁決期間,基金秘書施城威本月初在機場再被捕,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宣讀判詞指,612基金顯然是多於一人組成,基金計劃如何籌集資金為他們眼中的「抗爭人士」提供支援。整體證據顯示,各人在短時間成立有效率的組織。他們為組織的成員和幹事,其中以吳靄儀的參與度為最多,可被視為會長。
至於為基金秘書、全職行政幹事的施城威,嚴舜儀指他為612基金註冊域名、登記支援熱線電話在其名下、租用辦公室,並出席信託人會議,參與決策討論,認為施城威同為組織的成員,擔任司庫和秘書,為組織的幹事。(bi)(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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