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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馬威:QFI相較ETF通令機構投資者存在額外印花稅影響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畢馬威針分析和比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機制(QFI)機制和ETF通下稅收成本,最新發布《境外投資者通過QFI╱ETF通投資A股權益類資產之稅費評估》的研究報告,為境外投資者投資A股權益類資產提供資訊。

  畢馬威認為,總體而言,兩種投資方式總體稅負較接近,主要差別在於QFI機制下,機構投資者買賣股票存在額外的印花稅影響。如涉及到證券交易,則出讓方需要按照成交金額的1%繳納印花稅。

 

*QFI操作較複雜,間接成本存差異*


 

  該行亦稱,兩種模式下所涉申報和完稅流程不同,與涉稅事宜處理相關的間接成本可能存在差異。畢馬威中國金融業稅務合夥人葛乾達指出,對於QFI機制而言,投資者決定清算並匯出

資金時,涉及各相關部門的審批。操作涉及環節較為複雜,在導致操作成本提升的同時也增加了不確定性。相較而言,ETF通的投資模式可以通俗理解。

  為「一點接通」模式,即以交易所為主體,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土券商向本地交易所申報交易單實現跨境交易,其登記的股東為香港中央資金結算有限公司,再通過滬港通、深港通作為橋樑進行連接,使得整體投資決策效率更高,對投資者而言相對減少了其流程當中的諸多不確定性,也相應節省了操作成本。(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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