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銀保監:規範信託業務分三大類,設3年整改過渡期
經濟通新聞 2022-12-30 14:12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30日北京專電》銀保監起草《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通知》強調信託公司以信託目的、信託成立方式、信託財產管理內容為分類維度,將信託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並在每一大類業務下細分信託業務子項,規範每項業務的定義、邊界、服務內容和禁止事項,明確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
為有序實施存量業務整改,確保平穩過渡,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存在實際困難,仍難以完成整改的,可實施個案處理。
《通知》稱,存量待整改業務規模應當嚴格控制在2022年12月31日存量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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