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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滬專電》銀來集團非法集資143億人幣,兩負責人被判無期

經濟通新聞 2023-04-26 16:14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今日公開宣判上海銀來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蒲曉東、副總裁夏小平、執行總裁唐罡、副總經理奚志群集資詐騙案,對銀來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1億元(人民幣.下同);對蒲曉東、夏小平均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唐罡、奚志群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及11年,均並處罰金400萬元。

  法院指,夏小平、唐罡等人於2013年6月註冊成立銀來集團;2014年4月,蒲曉東加入銀來集團擔任法定代表人,並組建「銀來系」融資、經營平台。在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銀來集團通過虛構或放大應收債權、投資項目、投資規模與盈利能力等形式,虛假包裝多個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公開宣傳和銷售,累計非法募集資金143億元,至案發共造成逾7700名被害人經濟損失36億元。前述所募資金主要用於兌付投資人本息、集團運營支出及隨意投資等。

  上海一中院認為,銀來集團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蒲曉東、夏小平、唐罡及直接責任人員奚志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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