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5/122.公司名稱:華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輸入錯誤。8.因應措施:將申請更正重新上傳。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