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滬專電》上期所修訂《交割細則(修訂版)》等多項業務規則
經濟通新聞 2023-08-25 17:53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25日上海專電》上期所今日發布《上期所交割細則(修訂版)》、《上期所燃料油期貨交割實施細則(修訂版)》、《上期所黃金期貨交割實施細則(試行)(修訂版)》及《上期所石油瀝青期貨交割實施細則(試行)(修訂版)》,自10月18日起實施。
修訂後的細則指出,所有期貨品種從2311合約開始(其中丁二烯橡膠從2401合約開始),自然人持倉退出節點調整為「最後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市」。10月24日收市,燃料油的2311合約自然人持倉應當為0手;11月8日收市,銅、鋁、鋅、鉛、鎳、錫、氧化鋁、黃金、白銀、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不鏽鋼、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紙漿的2311合約自然人持倉應當為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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