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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大戶蕭漢森吃力致近2成股份,隔天就大賣約9%...有觸及證交法短線交易紅線嗎?要看這2件事

今周刊 2023-09-0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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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今周刊)

撰文 ‧ 呂玨陞、梁任瑋

8 月在台灣資本市場引起一陣旋風,買進力致 18.33%持股的大戶蕭漢森,可能因誤觸《證交法》,而必須將短進短出的獲利吐回給力致?

日前《今周刊》獨家報導,神祕大戶蕭漢森取得力致 18.33%股權隔天,又賣出 7 千 4 百張、約 9%股權。這是否違反《證交法》短線交易「歸入權」?

《證交法》明定,「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過 10%的股東(即內部人),對公司的上市股票,如於取得後 6 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 6 個月內再行買進,並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換言之,公司內部人只要在 6 個月內有買入再賣出,須將獲利還給公司。

問題來了,持有 10%以上的股東該如何認定?投保中心指出,據證管會(證期局前身)1996 年函釋,實務上採「兩端說」的認定方法已行之有年。也就是說,取得及賣出股票時,都需具有持股 10%以上的大股東身分,才會被視為短線交易,這時賺取的獲利才會有「歸入權」。

而另一方面,《證交法》規定上市櫃公司內部人每月持股變動情形,應由公司在次月 15 日前申報公告,蕭漢森現在持股剩多少,可能要等到 9 月中才會知道。

從蕭漢森進出力致的情形來推估,8 月 9 日元大證券的成交量只有 3224 張,約占力致 4%的股份,因此,蕭漢森 8 月 10 日購買力致時,持股很有可能尚未超過 10%,不具備大股東的身分,也因此似乎沒有短線交易的問題。

事實上,短線交易並非不常見。據證期局統計,去年台灣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共 281 件、金額達 7672 萬元;前年股市熱絡時更達 307 件、金額逾 3 億元。

本刊求證力致,是否對蕭漢森主張歸入權,至截稿前力致不回覆相關問題。

不過,今年上半年股市炒翻天,誤踩短線交易紅線者不會少,證交所、櫃買中心每年 6 月及 12 月底會統計短線交易。蕭漢森是否踩線?最快今年底有答案。

來源:《今周刊》 第 1393 期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今周刊》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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