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諮詢,黎棟國:若落實延長羈留決定權應交法官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提出,研究延長涉及國安案件人士最多羈留48小時的時限。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如果當局決定落實延長羈留時限,應該交由司法機關負責批核,包括聽取被扣留人士法律代表的意見,而非由官員決定,亦表示理解市民擔心觸犯法例,23條立法諮詢文件的用詞相當精準,要求亦很高,例如「竊取國家機密」的部份中,條文寫明只有明知相關資料載有國家機密才是違法,如果不知道就不構成違法。
被問到傳媒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免責,他指出,國家機密往往都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需要平衡考慮,又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經表明會再作研究,形容回應相當清晰。(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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