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鬆綁】深圳優化限購政策,取消落戶、繳納個稅社保年限要求
經濟通新聞 2024-02-08 08:28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深圳市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非本市戶籍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其官網發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據《通知》,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深圳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能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在深圳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非深圳戶籍購房,社保繳納要求從5年降為3年*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深圳優化住房限購政策主要在於兩點。對於本地戶籍人口而言,取消了落戶3年及社保繳納3年的要求。而對於外來人口的購房者而言,社保繳納要求從
5年降為3年,說明政策持續放鬆,進一步降低外來人口的購房門檻。(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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