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香港政府今日宣布,就建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開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2日。此次立法建議旨在完善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根據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促進虛擬資產及Web3的可持續發展。提案內容包括要求在香港提供任何虛擬資產與現金交易服務的業務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覆蓋所有場外交易服務,無論服務是通過實體店還是其他平台提供。此外,賦予海關關長監督持牌人合規情況的權力,並執行新制度的法定及監管要求。政府表示,此舉是為了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並保護投資者。公眾及持份者可通過郵寄或電郵方式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