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離港】鄧棨然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46個月
經濟通新聞 2024-04-16 10:49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鄧棨然,早前分別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妨礙司法公正兩項控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個月。法官指,被告刑責較重,整個潛逃計劃在其主導下與他人合作處理。
鄧棨然2019年因於灣仔單位內藏有製造汽油彈原材料被起訴,保釋候審期間又聯同其他人計劃棄保潛逃,他案情透露,鄧棨然在同伙資助下,以35萬元購買用作潛逃的快艇、汽油及衛星電話,又接受航海訓練,學習操作船隻,以駕駛快艇接載其餘11人離港。
案情透露,鄧棨然在同伙資助下,以35萬元購買用作潛逃的快艇、汽油及衛星電話,又接受航海訓練,學習操作船隻,以駕駛快艇接載其餘11人離港。(c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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