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批出《願榮光》禁制令
經濟通新聞 2024-05-08 16:25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拒絕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提出的禁制令申請,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下午頒布裁決,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批出禁制令。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在互聯網或在線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包括歌曲的旋律及改編版本,並歪曲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國歌;亦禁止任何人故意協助、促使或教唆他人進行有關行為,但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
上訴庭要求警務處、律政司及特區政府的網頁上,需要上載蓋章禁制令的副本,亦要在灣仔警署總部的顯眼位置,展示包含禁制令連結的二維碼,並發布新聞稿,列出3個網頁及提供能連結到禁制令的二維碼,才算是完成送達禁制令。
上訴庭同意原審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動機清白者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但上訴法庭不認同原審法官有關禁制令的效用、與刑事法律的兼容程度、其「針對所有
人」的效果的裁斷及相關理據,以及他行使酌情權拒絕批予禁制令的決定。上訴庭接納行政機關的評估指,單憑檢控明顯不足以處理嚴重刑事問題,而且有逼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刑事法律維護國家安全。
判詞指出,在網上進行有關《願榮光》歌曲非法行為的人士難以辨識,要個別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並不切實可行;較為有效的方法,是要求網絡平台營運者停止為這類行為提供便利,又指並無證據顯示,平台營運者對於遵守禁制令有任何憂慮或困難;亦信納禁制令已顧及牽涉的言論自由和權利,並容許某些與歌曲有關的合法行為不受限制。(c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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