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復育園區佔私地 北市:和解 租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北市內湖復育園區啟用,不過有私地主,因不願將土地租給市府,向法院提起市府佔用、要求返還訴訟,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表示,對於部分地主不願租土地給市府,市府已經與地主和解,採公告現值7%為年租金租用。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內湖復育園區,非行水區佔地約十公頃,不過其中有三分之一,約三點三公頃土地,屬於私地主所有,而內湖復育園區正式開幕,卻有地主指控,民國59年,市府佔用民地掩埋垃圾,允諾回復原狀現在卻跳票,內湖復育園區開幕,土地爭議卻未解決,對於有私地主不願將土地租給市府,向法院提起佔用、要求返還訴訟,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內湖復育園區有三點三公頃是私土地,私地主有23名,環保局每年編列2800萬元的土地租金向私地主租用,不過對於部分地主不願租用,向法院提出無權佔用,要求返還,北市府盡量與地主採和解,和解方式是採公告現值7%的年租金租用。盧世昌說,復育園區的土地爭議問題,短時間之內,要將問題完整解決,恐怕現階段是無法完成,還是希望與地主以租用的方式,維持地主最大權益,也希望綠地可以讓市民可以共同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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