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車企新政7月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09 08:12
新建企業投資總額不得低於20億元
前腳《中國製造2025》剛發布,后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建純電動規定》”)就正式公佈並定於7月10日正式實施。就此釋放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國家對快速推進純電動乘用車國化迫在眉睫;同時以山東為代表的低速電動車企業想藉機“轉正”的夢想也徹底破滅。
只能生純電動/增程式
在之前工信部披露的《中國製造2025》中明確指出:到2020年,自主品牌純電動和插電式新能源汽車年銷量突破100萬輛,在國內市場占70%以上;到2025年,與國際先進水平同步的新能源汽車年銷量300萬輛,在國內市場占80%以上。為了朝這個目標奮進,《新建純電動規定》的快速推進也在情理之中。
《新建純電動規定》中明確規定;新建企業只能生純電動車,包括純電動和增程式(具備外接充電功能的串聯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不能生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力的汽車品。並且在附錄中對生車輛的屬性做出具體要求:綜合工況續航里程最低下限是100KM。也就是,低速電動車企業不具備申請資格,“轉正”無望。
投資總額20億元
雖然低速電動車企業無緣“轉正”,但是對於有先進技術、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政府也給出了誠意。在《新建純電動規定》中明確提出:申請企業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由資金規模和融資能力;同時提出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和生規模不受《汽車業發展政策》有關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定。在《汽車業發展政策》中明確規定“新建汽車生企業的投資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於20億元人民幣,其中自有資金不得低於8億元人民幣,同時要建立成品研究開發機構,且投資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
必須具備“一條龍”能力
除了資金方面的要求,《新建純電動規定》中對於申請企業的研發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其中,提到申請企業應具有純電動乘用車從概念設計、系統和結構設計到樣車研製、試驗、定型的完整研發經歷。基於此,還必須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必須提出的是,與此前徵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新建純電動規定》首次明確對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提出明確要求:申請企業必須具備純電動乘用車的銷售及售后服務體系。可見,開闢單獨的純電動車銷售網絡以及提供售后“一條龍”服務是必備條件。北京晨報記者 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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