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廣東:汽車置換更新力爭逾14萬輛,補貼價格分3檔
經濟通新聞 2024-08-29 14:50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今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車報廢更新力爭13.5萬輛;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車置換更新力爭14.3萬輛。
*補貼標準按購買新車價格分三檔*
《方案》提出,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對個人消費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註冊登記的乘用車,並且在2024年9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廣東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發放一次性購車補貼。轉讓車輛需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前註冊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
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新車價格分為三檔,購車價格為7萬元(人民幣.下同)至15萬元的,購買燃油車補貼8000元╱輛;購車價格為15萬元至25萬元的,購買燃油車補貼12000元╱輛;購車價格為25萬元以上的,購買燃油車補貼15000元╱輛。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上述各檔基礎上增加補貼1000元。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車置換更新力爭14.3萬輛。
*汽車報廢更新力爭13.5萬輛*
《方案》提出,加力支持汽車報廢更新。在落實《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基礎上,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
4月30日(含當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2萬元╱輛、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1.5萬元╱輛。
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均按照以上標準給予補貼。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車報廢更新力爭13.5萬輛。(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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