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醫:說明新聞媒體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4年6月22日之A16
2.報導日期:104/06/22
3.報導內容:尖端醫試劑新藥火力全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報導內容提及”旗下新藥『TAT-HOXB4造血幹細胞生長因子』等”。
本公司說明:『TAT-HOXB4造血幹細胞生長因子』目前仍在開發中,非為新藥。
(2)報導內容提及”近期率先貢獻簽約金5,000萬元,最快本季入袋”,”更將陸續
從江蘇無錫轉售權至其他省份,依據合約,尖端將可繼續收取權利金與銷售額”。
本公司說明:
依約定時程與條件支付予本公司。
2.授權期間,五年內檢驗試劑銷售半成品總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整,
依約定時程給付於本公司。
3.授權期間可於授權區域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特別行政區進行再授權,
唯需本公司書面同意,每次再授權案需支付本公司不低於人民幣壹仟萬
之權利金。
(3)報導內容提及”虧損金額可望大幅縮小,甚至有機會拚轉盈。”
本公司說明:本公司未發布任何相關預測財務數據或說明,報導資料係該媒體
自行推測,有關公司盈虧情形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內容為主。
(4)報導內容提及”張東玄現兼任尖端醫執行長”。
本公司說明:張東玄現未兼任本公司執行長職務。
6.因應措施: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