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本公司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13 19:18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3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力銘集團)民國113年及112年9月30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3及1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民國113及112年1月1日
至9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3及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
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
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
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
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
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力銘集團民國113年及112年
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3及1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
以及民國113及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三所述,力銘集團民國113年9月30日之合併流動負債總額
超過合併流動資產達新台幣294,494千元。顯示力銘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張慈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49008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陳珍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10028123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11/13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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