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振曜: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4-11-28 14: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志聖: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2024第四季投資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展望。下一篇富邦金:本公司發行108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第5次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