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受賄逾1億,一審判無期徒刑
經濟通新聞 2024-12-27 17:31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受賄案今日在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商黎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商黎光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商黎光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副書記、市長,河北省滄州市委書記,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億餘元。
公開簡歷顯示,商黎光於1963年11月生,河北巨鹿人,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畢業,並擁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商黎光曾長期在河北省任職,至2016年11月出任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2017年6月空降山西,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1年10月成為山西省委副書記,2023年9月5日被查,今年2月被「雙開」並在3月被批准逮捕。(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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