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化工(1702)附屬額外稅款金額獲調整為約5800萬人幣
經濟通新聞 2025-01-08 18:49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東光化工(01702-HK)公布,於2024年12月25日,河北東光接獲稅局就稅務通知內提出的稅務事項作出的正式決定,據此,額外稅款的金額已獲調整為約58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包括於2019年至2023年期間,中國環保稅不足差額約730萬元;2023年額外企業所得稅約170萬元;及自增值稅發票產生的2017年額外企業所得稅約4900萬元。此外,河北東光亦被要求支付額外稅款的滯納金約6030萬元。
集團自接獲稅務處理決定後已尋求中國稅務法律意見,並獲告知河北東光具有合理理據就2019年至2023年期間的中國環保稅及產生自增值稅發票的2017年額外企業所得稅及由此招致的相應滯納金的有關決定提起行政覆議。因此,河北東光有意就相關金額的有關決定尋求行政覆議,且截至今日,正與其中國稅務法律顧問商討準備有關申請。
根據稅務處理決定,倘河北東光有意對該等決定提出異議,其須自接獲稅務處理決定的日期後15日內先行繳納額外稅款及滯納金或提供相應擔保,方可自稅局確認其已收到該等款項或擔保的日期後60日內遞交行政覆議之申請。就此而言,河北東光將選擇通過抵押河北東光持有的位於中國河北省的一幅土地及於該土地上興建的若干工業廠房及辦公室物業提供所需擔保。董事會認為,該抵押將不會對集團的業務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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