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IG招攬境外保單小心有詭!保險局四招教你辨別避免求助無門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5-02-06 17:34

cover image of news article
IG招攬境外保單小心有詭!保險局四招教你辨別避免求助無門。(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 (6) 日表示,近期收到民眾檢舉,在社群媒體 Instagram 上,有人假借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以保費較國內保單低、可長期投資、獲利良好等話術,推介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保險商品,而這些境外保險商品是由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國外保險公司所簽發,甚至有可能是偽造的,保險局提供四招教戰,協助民眾判斷是否為地下保單。

金管會說明,境外保單主要有四大表徵,一、保險公司名稱通常以英文列示;二、保單文件通常以英文記載;三、保險費通常需以美元 (或外幣) 繳交;四、保單未有在我國合法經營之保險公司備查文號或經金管會核准銷售之文號。


由於簽發境外保險商品的公司,都是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得於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的外國保險公司,其發行的保險商品亦未經審查通過,消費者如果購買境外保單,可能會面臨五大風險。第一,如遇有保險理賠糾紛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且可能會無法獲得妥善處理,消費者恐求助無門。

第二,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為中文譯本,資訊可能不透明,再加上語言隔閡,導致消費者無法充分了解保險契約內容。第三,發行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無法獲得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之相關保障。

第四,不肖人士可能提供虛假的境外保單,消費者在難以辨別的情況下,恐會被騙取保險費。第五,境外保單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消費者所支付的保險費,無法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而境外保單之死亡保險金即使已指定受益人,也不適用保險法有關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之規定。

金管會並表示,依據保險法第 167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為非依保險法設立登記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3 百萬元以上 2 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