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同: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申報及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5-02-21 16: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三商家購: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茂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