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7 15:2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明興街308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 113年度資本公積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 113 年度私募普通股及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
(3)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05月10日至
114年06月06日止。
二、本公司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4年04月02日起至民國114年04月11日16時止
2. 受理處所: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桃園市龜山區明興街308號,
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 03-3591777
3. 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決議標準:
(1).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14年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04月11日下午4點前送達本公司,
(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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