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本公司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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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4款
1.董事會日期:104/07/02
2.審計委員會日期:104/07/02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委任獨立董事游勝福先生、獨立董事徐大麟先生、谷小瑛女士等三位續任本公司
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其任期與本屆董事會屆期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已提報審計委員會,惟因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游勝福先生、
徐大麟先生)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為避免利益衝突而迴避,致審計委員會無
法就本案作成決議,故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九條規定,向董事會報告
並由董事會議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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