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日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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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05/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鐘文川總經理
(二) 褚育荏協理
(三) 蔡維峰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蔡維峰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蔡維峰經理
杭州華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杭州華佑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杭州華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建設三路361號裕隆大廈21層
(2) 杭州華佑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富業巷3號
浙江民營企業發展大樓1幢錢江世紀城智慧科技園2004-3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 杭州華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汽車銷售、維修
(2) 杭州華佑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汽車銷售、維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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