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豐:本公司經證交所同意,自114年05月14日起恢復交易鉅亨網新聞中心2025-05-13 17:24第40款公司代號:2102公司名稱:泰豐發言日期:2025/05/13發言時間:17:24:45發言人:呂新義1.事實發生日:114/05/13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4/05/13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4/05/14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駿吉-KY:更正公告補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董事會日期)下一篇立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LIGITEK ELECTRONICS(THAILAND)CO.,LTD.解散清算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