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正義不能等!德國擬對美科技巨頭課徵10%數位稅
鉅亨網編譯羅昀玫

新一屆德國政府剛設立的聯邦數位化與現代化部議會國務秘書 Philip Amthor 週五 (30 日) 表示,德國正考慮對美國科技巨頭徵收 10% 的數位稅,此舉可能引發與美國的新一輪貿易摩擦,但這是追求稅收公平的必要行動。
Amthor 週五在接受《世界報》(Die Welt) 訪問時指出,大型數位平台透過精密手段規避稅負,而本地企業卻「毫無豁免地被全面課稅」,形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他表示,數位稅將針對如臉書與 Instagram 等平台的廣告收入課徵,「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更公平的系統,堵住這些避稅漏洞。」
德國媒體與文化事務專員 Wolfram Weimer 此前也證實,德國政府正在起草具體立法草案,同時已邀請 Google 及其他大型科技公司高層進行會談,商討可能的替代方案或自願承諾。
魏默表示,相關方案可能借鏡奧地利現行的 5% 數位稅模式,德方目前考慮的 10% 稅率則被視為「溫和且正當」。
Weimer 稱:「大型美國數位平台已形成類壟斷結構,不僅扼殺競爭,也集中媒體權力,威脅言論與媒體多元。」
他批評這些企業雖在德國市場創造高利潤、使用德國的文化資源與基礎設施,卻「幾乎不繳稅、投資不足、對社會貢獻有限」,形同「搭便車」。
Weimer 強調:「德國對美國科技基礎設施的依賴正變得令人擔憂,這種情況必須儘速改變。」
這項潛在稅制改革若成真,勢必將再次引發跨大西洋的稅務與貿易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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